1. 一般規定 

在本條款及條件內,下列詞語具有下列意義:

「顧客」指閣下及所有以閣下的網頁登入戶口購買貨品的其他人士。

「知識產權」指任何性質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設計、現有及未來的商標或版權(不管是否經已註冊或以何種方式註冊),以及提交申請註冊上述各項的權利。

「法定通告及免責聲明」 指 www.ec-eshop.com 購物服務適用的法定通告及免責聲明。

「個人資料及私隱聲明」 指 www.ec-eshop.com 就處理從本網頁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所採納的政策,和 www.ec-eshop.com 就處理顧客和本網頁訪客的個人私隱所採納的政策。

「貨品」指在 www.ec-eshop.com 為您送網頁上提供出售的任何及所有貨品。

「www.ec-eshop.com 」指本互聯網頁,由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擁有,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透過本網頁將貨品提呈出售予顧客。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透過本網頁銷售的所有貨品均在本條款及條件的規限下進行銷售。閣下在 www.ec-eshop.com 網頁上發出訂單,要求我們處理,即表示閣下確認及聲明,閣下經已閱讀、理解並同意發出訂單時所列示的條款及條件。

本條款及條件須與「法定通告及免責聲明」和「 個人資料及私隱聲明」一起閱讀;如與任何其他宣稱具有合約效力的文件(包括任何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司政策文件)有任何不符之處,概以本條款及條件為準。

顧客須同意依照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在本網頁列明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顧客須向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完整和最新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顧客的法定姓名、接收賬單地址、電話及傳真號碼和電郵地址。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將盡一切努力完成顧客透過www.ec-eshop.com 網頁所發出的每份訂單;但倘若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基於任何理由拒絕完成任何一份訂單或由於貨品出現無法預見的變更(視乎情況而定)或貨品短缺致使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無法按照訂單供應貨品,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概毋須就此向任何人士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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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價格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將盡一切努力確保 www.ec-eshop.com 網頁上載列的貨品價格、資料均正確無誤;但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保留權力,可變更貨品的價格及其他資料,毋須作出通知。

www.ec-eshop.com 網頁上宣傳的貨品價格僅供網上購物之用。若干貨品的價格可能與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門市收取的價格有別。個別貨品,其價格會每日變動,網頁上提供的價格僅供參考之用。

網上提供的臨時單據與最終發出的賬單或有差異,可能是由於缺貨、替換貨品、特別優惠、每日價格的變動等影響。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保留權力可於網頁上向顧客發出賬單後在最終賬單上作出調整,而此等調整均會列明於送貨時或取貨付予顧客的最終賬單上。

倘若顧客要求對任何訂單作出變更而合興香港有限公司接納此等變更,就此訂單應付的價款將因應所作出的變更而調整;此等調整均會列明於送貨時交付予顧客的最終賬單上。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保留權力可就任何銷售設立限制,包括有權禁止將貨品銷售予將貨品轉售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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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付款

通過 www.ec-eshop.com 網頁訂購的貨品可在送貨時以現金或支票付款。

在送貨時可於任何時間變更 www.ec-eshop.com 網上購物的付款方式;此等變更均會以電郵、郵遞傳單或在 www.ec-eshop.com 網頁上發出通告的方式通知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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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送貨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將在合理的範圍內盡力在顧客選擇的時間範圍內將質量可以接受的貨品按送貨地址(由顧客在登記表格上指明)送貨,送貨服務將收取費用,詳情請參閱送貨服務;但此項送貨服務如有任何延誤,無論導致此等延誤的原因是否在合興香港有限公司的控制範圍內,合興香港有限公司概毋須承擔任何責任。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送貨的地區僅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香港島、九龍及新界區,不包括離島區。送貨時間為星期一至日及及公眾假期,準確時間以電話最後作實

懸掛8號颱風訊號或黑色暴兩警告訊號時,送貨服務暫停。

送貨地址如有任何變更,顧客須即時通知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

所有送付的貨品必須由顧客及合興香港有限公司送貨車的司機在送貨單上填上姓名及送貨時間,簽署認收。

倘若擬於送貨時以現金或支票付款,有關顧客須確保一名合理年齡並已獲授權收貨和支付有關訂單價款的人士於指定的送貨時間內在該顧客的地址接收該訂單的貨品及支付賬款。如上述人士並不在場,貨品會送回門市,由顧客自行領取。

www.ec-eshop.com如對任何顧客的信用狀況有任何懷疑,可拒絕送付任何貨品予該顧客。

顧客可在收到我們的來電時直接通知我們變更或取消訂單,或可直接致電顧客服務熱線(852) 2558 0094.但在與合興香港有限公司之員工於電話中確定的訂單是不可再作變更或取消。

如獲顧客的同意,顧客原來選購的貨品缺貨時,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可以類似貨品代替。

如因任何原因不能取得顧客同意,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將在顧客的訂單上取消該項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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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變更/取消訂單

顧客可在收到我們的來電時直接通知我們變更或取消訂單,或可直接致電顧客服務熱線 (852) 2558 0094.但在與合興香港有限公司之員工於電話中確定的訂單是不可再作變更或取消。

如獲顧客的同意,顧客原來選購的貨品缺貨時,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可以類似貨品代替。

如因任何原因不能取得顧客同意,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將在顧客的訂單上取消該項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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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財產風險

有關貨品的所有風險均在貨品送至顧客的送貨地址時轉移至顧客,但合興香港有限公司保留該等貨品的所有權直至有關貨品的價款結清為止。

www.ec-eshop.com網頁上貨品的圖片並非所有均完全符合貨品的說明。在此等情況下,貨品的書面說明應較為準確。倘若只由於貨品與網上顯示的圖片並非完全相符的原因,有關顧客將不會就該貨品獲得退款。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將盡最大努力以確保準確地依照訂單要求的貨品送貨,如有任何差異,顧客應在收貨時立即查驗貨品,如發現錯誤,可立即要求退貨或更換。如在收貨後始發現錯誤,請將貨品維持原狀,並在當天內致電顧客服務熱線 (852) 2558 0094 以便安排退款或更換手續。若因為顧客誤訂貨品,我們將不會辦理任何退款或更換。

如證實任何貨品於送貨時經已損壞或如證實貨品已超過其適用期限或徦如訂購或已包括在賬單內的貨品實際並未包括於送貨的貨品內或送付的貨品有錯誤,合興香港有限公司須按有關貨品的價值退款予該顧客或替換有關貨品。

如顧客的訂單內並無選購的貨品誤送至該顧客,合興香港有限公司保留取回該貨品的權利。

如顧客就任何並未獲送付的貨品被收取該貨品的價款,合興香港有限公司須向該顧客退還就該貨品曾向顧客收取的價值。

如顧客被收取高於該貨品價值的款項,合興香港有限公司須將差額退還該顧客。

任何退款均按顧客的選擇形式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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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証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於所供應貨品就任何目的的適用性和合用性、就任何情況的耐受性能、與樣品的相似性、適銷性或任何其他方面,合興香港有限公司明確表示拒絕作出任何保証、說明、陳述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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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責任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就任何由於貨品缺損或不符合規格或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在其他方面違反本文所列責任所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損失、損害或傷害而須承擔的合約、侵權法或其他性質的責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超過貨品的價格。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對於任何相應而產生、間接或特殊損害或任何性質的損失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對於任何由於顧客的僱員、代理、買家或其他任何人土導致的損害或損失亦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顧客須確保貨品不會在不適合的用途上使用,並須負責在處理和使用貨品時採取一切所需的技巧和謹慎。顧客明確承認和同意,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對於任何就貨品所提供的建議或資料概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該等資料如有任何不準確或錯誤之處,合興香港有限公司亦概不負責。顧客接納貨品時均須完全承擔有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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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知識產權

所有與www.ec-eshop.com 網頁有關的概念、系統、文字、美術作品及其他材料內一切知識產權所附有的全部權利、所有權和權益,在任何時間均屬合興香港有限公司擁有的財產。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他人士擁有本網頁所顯示及/或與貨品有關的商標、標纖及服務標記,在未得合興香港有限公司或該等其他人士書面許可前,顧客及網頁訪客概不得使用該等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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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不可抗力

倘若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由於火災、不幸事故、意外、天災、自然災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其任何政府機構的任何法律、命令、文告、條例、要求或規定、罷工、勞資糾紛、勞工短缺或技術工人短缺、貨品或原材料短缺、運輸延誤或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在合理範圍內無法控制的原因(無論是否與前述者相似),致使合興香港有限公司無法履行其在www.ec-eshop.com 網頁內的責任,www.ec-eshop.com可在受影響的範圍內豁免履行該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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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條款及條件的變更

合興香港有限公司保留權力,可按其絕對酌情權修改本條款及條件的內容。 www.ec-eshop.com 可向顧客發出有關變更的通知,但並不就此作出承諾。顧客須自行負責在發出任何訂單前先查閱本條款及條件的內容;合興香港有限公司並無責任須在該等變更生效前或在其他情況下就任可條款及條件的變更向顧客作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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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適用法律

本條款及條件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的管轄,顧客及合興香港有限公司同意接納香港法院的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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